家中剩失智母!60歲女總經理未婚「突然驟離」留下大筆遺產 「來不及立遺囑」律師傳授兩大撇步:不留遺憾

現代社會風氣開放,晚年除了兒孫滿堂、享受天倫之樂外,也有不少人選擇做「單身貴族」,獨自一人享受生活,然而倘若膝下無兒女,走後房屋和財產又該如何分配呢?日前一位60歲單身女子擁有一棟房和200萬存款,總價值逾千萬,她曾想過將部分財產捐給公益單位,不料心願未了便先行離去,而關於這樣的問題,專家也提供了兩大建議做為參考...

示意圖非當事人/圖片來源:IStock


根據《橘世代》報導,一位年過60、化名小美的婦人,由於前半生專心致力於事業發展,因此至今仍單身未婚,然而多年來的努力,也換來了豐厚的成果,不但成為外商公司的總經理,還擁有一套房產及200萬現金,身價超過千萬,生活十分愜意,有鑑於自己並沒有兒女,她曾有個心願,希望自己走了之後,能夠將部分財產捐給孤兒院,以造福其他孩子們,豈料心願尚未達成,她卻在某天因心臟出問題送醫不治,也就此留下了遺憾。

廣告-請繼續往下閱讀

示意圖非當事人/圖片來源:IStock


小美生前之所以打算捐出部分財產,除了做公益、造福孩子們之外,另一個考量,是因為家中僅剩失智的母親,若大筆財產全數落入母親手中,在母親生活上難以自理、無人看管的狀態下也令人擔憂,如今小美走了,捐款的目標未能完成,留下失智的母親手握鉅款,不免讓人感到十分無奈,也讓無數大齡單身者們開始思考:「究竟怎麼做才能不留遺憾?」

示意圖非當事人/圖片來源:IStock


對於以上的問題,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沈俊豪表示,其實可以在生前就是先規劃好,然而需要特別注意的是,曾看過有人在生前希望能夠將財產分給姪子、姪女、外甥、外甥女等親戚,然而這些親戚在法律上卻未有繼承權,而無法取得遺產,或是尚未妥善安排就先行離去,造成財產只能依照法規「特留分」來進行分配,為此他提出了兩大方案,供大家做為參考。


示意圖非當事人/圖片來源:IStock


1.死因贈與契約

達成條件:雙方約定

該契約屬於贈予契約,因此當事人可以在生前先行與慈善機構、公益團體洽談後簽訂,一旦生效,當事人走後,遺產就能完全依照自己的分配捐給指定單位,除此之外,該契約還有一項特殊功能「無視特留分」,若當事人想將整筆遺產捐出、一毛不留,則繼承人若想獲得遺產而主張特留分,也無法成功,因此全數捐出的願意也能順利完成。

廣告-請繼續往下閱讀

示意圖非當事人/圖片來源:IStock


2.立定遺囑

條件:單方面約定

如果高齡單身貴族沒有事先規劃,加上沒有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(子女),繼承順序將會變為:父母→兄弟姊妹→祖父母,若上述繼承順序皆無人可繼承,全數財產將被納入國庫,因此若對自身財產有特別規劃,應在生前立下遺囑,明確交代金錢走向以及表明心意,值得注意的是,若對方為非法定繼承人,必須特別註記指定對象,對方才能擁有繼承權,另外還要記得安排遺囑執行人與遺囑保管者,以利日後遺囑能順利執行。

示意圖非當事人/圖片來源:IStock


只要妥善規劃,即便高齡單身族走後,也能利用積蓄達成自己理想的目標~


參考來源:橘世代